新乡市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豫财农综〔2023〕31号下达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6971万元;
豫财农综〔2023〕36号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187万元;
新财预〔2023〕311号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503万元;
新财预〔2023〕312号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94万元。
二、分配原则
豫财农综〔2023〕31号、豫财农综〔2023〕36号中央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由省直接分配至相关县(市)。
新财预〔2023〕311号、312号下达相关市辖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由市乡村振兴局按照有关因素(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政策因素等)进行分配。
三、监督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373-3688615
电子邮箱:xxczny@126.com
新乡市乡村振兴局:
举报电话:0373-2177371
电子邮箱:xxsfpbghz@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新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第一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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