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市本级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公示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2024】6号)要求,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主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5〕84号)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5〕3号)要求,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形式,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25年6月23日在新乡市财政局网站对被检查单位名单予以查前公示。
2025年 7月至 10月,对新乡市社会福利中心、新乡市图书馆、新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家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监督办法》有关规定要求,要求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目前,被检查单位已整改完毕,并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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