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08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408号提案的答复
吕福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铁路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管理分离移交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所提建议对提升“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标准、改善国企家属区生活环境是非常必要的、可行的。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三供一业”有关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提出,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中央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和移交企业(包括其上级企业)共同承担。通知明确,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物业管理可由国有物业管理公司接收,也可由当地政府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物业管理公司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物业管理职能。我市明确由新乡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新乡平原国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城发集团)作为地方接收单位,负责驻新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郑州北建筑段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情况
2018年7月,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北建筑段(以下简称郑州北建筑段)、新乡城发集团、河南企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帮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实施协议。该协议约定自维修改造完成之日起,物业管理职能由郑州北建筑段移交给新乡城发集团。协议签订后,郑州北建筑段明确表示由企帮物业履行家属区物业管理职能,相关物业国有资产也未移交至新乡城发集团。即郑州北建筑段自行选定企帮物业对其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实施改造,家属区物业管理始终由企帮物业负责,新乡城发集团作为属地国企,仅配合郑州北建筑段签订协议,未接收对方移交的资产,也未参与物业管理。
经查阅相关信息,企邦物业是河南省经济技术协作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省经济技术协作集团公司为河南省人民政府100%出资设立的公司。据了解,我省多个地市铁路系统家属区“三供一业”均由企帮物业负责。
三、办理情况和建议
由于郑州北建筑段属于中央企业,且“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经办人员岗位变动等原因,与其沟通联系不够顺畅。同时,按照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市发改委负责与铁路系统的对接工作(市发改委内设机构专门设有新乡市铁路发展办公室),下步将积极对接市发改委,建议市发改委与郑州北建筑段联系沟通,对目前存在的工程隐患和遗留问题予以解决,并协调郑州北建筑段向辖区政府提交前期维修改造相关施工资料清单,以便尽快将铁路职工家属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诚恳建议和对我市财政国资工作的大力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经济发展,支持我市财政国资工作,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携手共同努力,着力推动全市财政国资改革发展!
202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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