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对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4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44号建议的答复
畅君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闲置地块开发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为服务生态城项目建设,新乡国资集团下属子公司新乡生态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2019年挂牌竞得凤泉区5宗土地(2018-17号、2018-18号、2019-7号、2019-8号、2019-9号)178.21亩,规划性质为住宅兼商用、商服,土地价款合计5.35亿元;新乡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新乡新投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通过挂牌出让形式竞得了生态城三宗土地(2020-05号、2020-06号、2020-08号)307.28亩,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土地价款合计10.88亿元。
二、土地现状
目前8宗土地均在积极谋划盘活方案,但面临以下限制因素:一是地块规划受限,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二是土地成本较高,土地单价高,加之房地产市场整体下行,相关融资政策受限,土地开发难度极大。
三、办理情况和建议
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为妥善处理土地长期闲置问题,我局督促企业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国资集团:
利用土储专项债回收闲置土地。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的文件精神,企业积极摸排梳理闲置存量土地情况,完成凤泉区5宗土地(2018-17、2018-18、2019-7、2019-8、2019-9)报送。二是根据市土储债发行计划,2025年4月份完成企业首批三宗土地(2018-18、2019-8、2019-9)全民土地资产系统和财政地债库系统录入工作,目前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正在履行项目评审程序。下一步企业会紧跟专项债发行进度,积极对接市土储中心,做好发债配合工作,推动首批3宗土地完成发债,后续根据时序安排,将剩余2宗土地(2018-17、2019-7)纳入下批次土储专项债计划。
积极谋划项目盘活闲置土地。一方面企业积极推进土储专项债的发行工作,另一方面考虑到土储专项债可能会面临发行不成功或发行周期过长的问题,企业同步探索其他渠道对闲置土地进行盘活。一是2018-17、2018-18地块由国资集团下属公用事业公司种植苗圃,先期占用10亩左右,后续根据经营情况逐步扩大规模。二是2019-7、2019-8地块引进运营方经营游乐场,与凤泉湖运营形成联动;2019-9地块作为游乐场配套,经营餐饮、夜市等。针对以上谋划方案,企业正在与凤泉区政府积极对接,争取早日对闲置地块进行开发利用。
(二)投资集团:
为盘活闲置资产,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新投城发集团结合三宗闲置土地实际情况,拟实施不同盘活方案。
2020-05号宗地计划打造集养老、医疗、康复及休闲配套为一体的中高端康养综合体,已完成投资产出分析报告编制,正在编制可研报告。
2020-06号宗地正在谋划临时性经营项目,经与耿黄镇及大黄屯沟通,已协商同意围墙施工封闭管理;目前正在与三家农户协商前期征收补偿未到位问题。经当地村镇介绍,有单位意向租赁部分土地,目前正在沟通租赁条件及租金价格。
2020-08号宗地计划打造集观光农业、生态种植、休闲体验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已完成初步概念方案编制及初步投资测算,正在与农业发展银行对接项目融资可行性。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多提宝贵意见,继续指导我局的工作!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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