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8号提案的答复函
赵永峰委员:
您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优化工程项目省市级专项资金监管的建议》(政协提案038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财政专项资金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市场低迷等诸多因素影响,财政平稳运行压力较大。1-6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同比下降8.2%,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40.3%;与此同时,保障“三保”、偿还债券本息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收支矛盾极为突出。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财政部门将从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提升专项资金管理质效。
一是用好监测系统,规范资金使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直达资金管理系统,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监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下达、支付,加大调度督导力度,确保资金直达基层、专款专用。
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推进提质增效。实施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联动管理机制,持续加强对项目投资进度、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使用等各个方面的精细化管理,保障专项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强化纪律约束。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机制,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有机融合,将专项资金纳入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持续加大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再次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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