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新乡市财政局
关于《政协新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红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所提建议对于维护政府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中小企业信心,激发投资活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您的建议内容,结合市财政局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拖欠企业账款。依托工信部门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线索受理机制,对核实认定的无分歧欠款,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偿还欠款。一是统筹预算资金。各级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在确保“三保”等必要刚性支出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压减各类财政支出,通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土地出让净收益等化解欠款。二是处置盘活资产。全面梳理政府可处置资产、资源,分类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精准有效盘活政府资产和资源,“砸锅卖铁”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三是统筹使用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项目结转资金。通过企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等措施,不断提升经营能力,实现增产增收,统筹企事业单位收入、项目结转资金等化解欠款。
(二)大力推动国有企业“连环清”工作。认真落实“连环清”工作要求,要求所属国有企业严格落实“连环清”责任,对于获得政府清偿资金的国企,除前期已经先行支付或无需对外支付的资金外,要及时向中小企业支付清偿资金。并进一步加大工作督导力度,督促国有企业尽快将资金支付到位,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
(三)建立健全化解拖欠的长效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举措》,在严控“三公”经费、降低办公成本、加强资产和项目管理、严格预算管理四个方面,统筹采取严格公务接待、规范公务用车运行和购置、严控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通用办公资产配置管理、严控编外人员、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20项具体举措,细化“过紧日子”标准,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出台了办公用房维修、信息化建设、印刷费、办公区绿化4项支出标准,严明“过紧日子”标准;出台了“过紧日子”绩效评估办法,精确评估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落实情况;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关键处、紧要处,腾出更多可用财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政府投资条例》,严禁施工企业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结算支付工程款,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项目建设。
二、目前存在的困难和下一步重点工作
目前,受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形势依然严峻,平稳运行面临较大挑战。一方面财政收入持续下滑,1-5月份全市税收收入同比下降7.7%,基金收入同比下降44.9%;另一方面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政部门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压力较大。财政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统筹资金做好我市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
(一)制定拖欠账款化解计划。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笔细化还款计划,明确资金筹措方式和拖欠账款化解时间表,按“轻重缓急”确保每笔欠款按期清偿到位。督促指导拖欠主体加强与债权人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拖欠金额、支付时间等尽快达成一致,做到件件有回音,笔笔可追溯。
(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统计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情况,提前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预警提醒,督促做好风险处置工作。二是建立严防新增政府拖欠的约束机制,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防新增拖欠,防止“前清后欠”,“边清边欠”。三是加强追责问责。对发现的政府拖欠账款问题中涉及违规举债、滥用债务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您的建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合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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