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第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
第29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田顺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优化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应急保障能力”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沟通,现答复如下:
一是统筹制定相关改革方案。市财政局制定了《新乡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在省与市县财政事权改革方案总体框架下,合理划分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全市性或跨区域、重点地区的应急救援事务,适度加强市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地域信息性强、直面基层的应急救援事务,充分发挥县(市、区)政府属地管理的优势和积极性;对体现整体规划、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应急救援事务,综合考虑受益范围、行政效率等因素,确认为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努力形成全市应急救援事务财政保障合力。
二是积极与市应急管理局、发改委等部门沟通,结合省、市实际,对市本级新增储备物资进行分析研判,确定今年需新增储备物资的种类、品种和数量,保障我市防汛抢险需要。
三是创新储备方式,树立全市物资储备“一盘棋”的思想。采取“实物储备与资金储备、部门储备与协议委托储备、自有储备和社会代储”等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物资储备能力。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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