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8月18日,市财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晖主持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通过解读受案范围、管辖规则、诉讼参加人等关键条款,重点强调“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要求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为时,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兼顾实体正义与程序正当,切实增强行政程序法律意识。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行政诉讼法》修订的时代意义。充分认识行政诉讼在监督行政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把依法履职、接受监督作为践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转变“重管理、轻服务”思维,以法律约束权力、以程序保障公正。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梳理本单位执法流程中的风险点,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等环节,确保每一项行政行为都经得起法律检验;要建立“案例复盘”机制,定期组织旁听行政诉讼庭审,通过以案释法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力争实现行政应诉“零败诉”目标。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争议化解提质增效。 对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对已发生的行政争议坚持“审前和解、审中调解、审后化解”全流程跟进,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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