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为进一步深化牧野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牧野区财政局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工作原则,多措并举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推进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制定《牧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共建全国一盘棋,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发布《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再提升工作的通知》,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多项措施。三是制定牧野区财政局《“信易+政府采购”守信激励工作实施方案》《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施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建立守信机制,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开展全方位评价,使优质的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高效流动。四是发布《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的通知》,加强源头管理,规范依法做好政府采购进场交易工作。
二、扎实落细政采政策。一是准确把握中小企业政策方向,为中小企业减轻资金压力,助其轻装上阵,在政府采购制度流程上做“减法”。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促进政策落实。二是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春节期间“832平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督促做好预留份额填报、采购交易等工作,并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助力做好乡村振兴,截止目前全区“832平台”2024年订单笔数达到232笔,完成交易总额55.76万元。
三、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印发《牧野区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通过不定期抽查方式持续巩固“三库”清理成果,建立长效反馈机制。二是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三是成立考核小组,按照《牧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内容清单》对代理辖区内政府采购项目的7家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及项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及执行、从业情况、社会评价、采购档案管理等事项进行集中考核,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为切实服务好各级采购人,优化牧野区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对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拖欠货款、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自由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清理拖欠货款,评价各采购项目绩效情况。
四、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依托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坚持“无意向、不采购”原则,要求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至少30日将政府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方便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及时查阅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截至目前,牧野区所有采购项目都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意向公开。
下一步,牧野区财政局将积极推进更多政采措施,提前作好谋划,确保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按照营商环境提升最新要求,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限定完成时限,全力投入整改提升,共同推进牧野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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