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区财政局加强监督培训 优化营商环境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及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牧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近日,区财政局成立考核小组对代理我辖区内政府采购项目的7家代理机构进行集中考核。
考核小组按照《牧野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内容清单》对代理机构进行分值评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及项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及执行、从业情况、社会评价、采购档案管理等事项。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小组及时进行归纳总结,责令相关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同时,对涉及我辖区代理项目的代理机构开展政策法规方面的业务培训,主要涉及: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界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以及新上线的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操作等内容。
通过集中监督检查和培训,提高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为切实服务好各级采购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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