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2023年第六批)
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第六批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豫财农综〔2023〕7号下达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414万元;
豫财农综〔2023〕7号下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648万元;
新财预〔2023〕112号下达中央和省级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490万元。
二、分配原则
豫财农综〔2023〕7号中央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由省直接分配至相关县(市)。
新财预〔2023〕112号下达相关市辖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由市乡村振兴局按照有关因素(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相关人群收入、政策因素)进行分配。
三、监督电话
新乡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373-3688615
电子邮箱:xxczny@126.com
新乡市乡村振兴局:
举报电话:0373-2177371
电子邮箱:xxsfpbghz@163.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新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第六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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